最新公告: ·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选调检察官公告.(2007-10-12) ·热烈祝贺北仑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第二版本于20...(2005-12-15)
 
 
 
== 问 题 反 映 信 箱 ==

线
















情况反映人: 姓名: 联系地址:
E-MAIL: 联系方式:
请求:
事实与理由:  
附件上传:      (jpg或gif格式图片文件,最大限制为200k)

说明:
    一、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,和其他人民群众对以下“五种情形”问题,均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: (一)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;(二)超期羁押的;(三)违法搜查、扣押、冻结的;(四)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;(五)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、贪赃枉法、刑讯逼供、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。
    二、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,人民监督员监督处理后会及时与你联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 
 
 
 
 版权所有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 
技术支持:龙腾科技 后台管理 网站访问总量: 00318171